2019年“元旦”放假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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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和局办公室通知,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中心定于2018年12月30日(周日)、31日(周一)、2019年1月1日(周二)放“元旦”假,2018年12月29日(周六)正常上班。
放假期间贵重物品要妥为保管,多余现金节前要存入银行,严禁“三木”里面存放现金。易燃易爆物品要妥为保管。重要文件、资料要防止失泄密。门窗水电要勤于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治安问题要及时报告,并积极协助查处。
“元旦”放假期间,安排中心机关干部值班,值班干部要严守值班纪律,值班当天要保持手机24小时通信畅通,接到反映问题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并积极协助处理。
中心办公室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