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3-07-07 浏览人次:3038 作者:湖北省地质实验研究所 来源:湖北省地质实验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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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所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以及局普法办关心指导下,认真按照“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总体要求和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强化指导、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领导班子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明显提升,干部职工法制观念、法律意识得到增强,有力地带动了我所经济工作全面发展。
为切实做好“六五”期间我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按照省局转发的《2011-2015年依法治理暨“六五”普法工作规划的通知》和《法治文化建设方案的通知》以及每年度制定的目标责任书的要求,根据《省地矿局“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检查考核标准》,认真进行了自查,现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建立“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
    为加强对“六五”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我所成立了“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所长熊采华同志任组长,副所长谭睿同志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办事机构设在安全后勤科;配备了专兼职人员两名,副所长谭睿同志负责此项工作。
(二)领导重视,专题研讨
    我所领导高度重视“六五”普法工作,按照省局要求及时召开了本单位“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动员大会,按时完成“六五”普法启动工作。同时,为使“六五”普法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所领导班子每年不定期召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研究部署我所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制定“六五”普法计划
    及时制定“六五”普法《规划》和各年度工作《要点》、及方案计划,明确了“六五”普法的指导思想、目标、主要任务,如何开展普法工作的方法与要求以及实施步骤,并报局有关处室备案,做到了目标明确,措施到位。
    二、夯实基础工作
    为了不断提高“六五”普法工作的成效,我所从普法工作基础建设入手,不断提高普法工作水平,确保了“六五”普法工作深入实施。
  (一)明确各阶段目标和任务
  为了深入落实“六五”普法工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我所确定了各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及时总结,循序渐进,加强监督,逐步落实,并及时向局普法办报送本单位普法工作情况。基本形成了年初有计划安排、平时有督查、年终有总结并纳入考核的目标管理体系。
  (二)档案齐全,管理规范
  我所高度重视“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档案建设和管理工作,做到资料有专人负责,归档齐全、管理规范。
  (三)经费充足,设施齐全
  为保证“六五”普法工作的可持续性,我所在活动经费和办公设施方面进行了专门安排,确保活动经费充足,办公设施齐全,保证普法工作的需要。
    三、完善制度建设
  (一)通过建章立制、加强民主制度建设、推行政务公开,不断探索和加强依法行政、廉洁从政能力。
1、各项普法依法治理奖惩制度健全,将“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所规所纪,无违纪行为”等作为年度工作考核和评先表彰的硬指标重要;
2、各项检查监督机制健全,定期检查,并且记录齐全;各类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对政务、科研项目、财务、经营、安全生产、项目审批、合同管理等一系列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
3、按照局统一部署,我所已顺利通过省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核,在“达标”工作的同时编制了《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制度汇编》、《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制度,进一步形成用制度规范职工行为的工作机制。
    四、深化宣传教育
    为了确保普法工作落到实处,我所不断创新普法学习、宣传、教育形式,从抓好法治学习入手,着力提高全所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一)认真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加大对基本法和专业法的宣传教育力度,结合岗位特点和要求,拟定:
1、综合办公室注重对《保密法》、《档案法》、《信访条例》学习与宣传;
2、财务科注重对《会计法》、《税法》学习与宣传;
3、生产经营办注重对《合同法》、《公司法》、《计量法》学习与宣传;
4、安全生产科注重对《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安处罚法》和《职业病防治法》学习与宣传;
5、工会注重对《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学习与宣传。
  (二)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制定法律知识学习培训计划。
1、党委中心组全年学习计划中有法律学习的内容安排,有授课人,中心组成员有学法笔记,学法笔记本保存完好,记录规范。
2、采取了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外出培训与专家辅导相结的方法,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先后选派所领导干部、经营、合同管理人员10余人参加省局主办的各类法律知识培训班.
  (三)参与并完成了局《“六五”普法学习读本》的部分编辑工作,分发给职工人手一本进行学习,较好地完成了局普法办布置的法制宣传教育任务。
  (四)建立了法律图书角和法制宣传橱窗,有一支专兼职职工法制宣传队伍
  (五)认真开展了“法律六进”活动
1、邀请本所义务法律顾问律师进行了《合同法》案例等法律知识专题讲座以及义务法律咨询活动。
2、组织职工观看《廉政中国》系列警示电教片等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有关法制教育宣传片。
3、组织全体职工参加了“湖北省省直机关年度法律知识”测试。
4、积极参与法律进社区义务咨询活动。
(六)按照局普法办统一部署,组织承办了2012年全国“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局在地调大楼主办的书法、绘画巡回展活动。
(七)着力提高普法教育的覆盖面和针对性,积极营造法治人文环境,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多样、宣传经常,干部职工反映较好。
五、严格依法治理
    我所依法治理工作一直以来规范有序地进行,建立健全了“所务公开、干部任免、过失责任追究”等制度和办法,并抓好实施,做到依法治所。
(一)重大决策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1、做到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充分进行论证、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程序依法规范,过程民主公开,结果科学公正。杜绝了擅权专断、滥用权力。
2、广泛听取法律顾问团成员的意见,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合法性论证。
3、对重大决策的实施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和评估,及时发现并纠正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适时调整和完善。
(二)认真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
1、成立由所长熊采华同志任组长,副所长谭睿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副所长谭睿同志负责此项工作,办事机构设在安全后勤科。
2、印发了鄂地实〔2009〕10号文《法治单位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按时报送创建工作情况及总结。
(三)随着事务公开的不断深入,我所事务公开各项制度基本完善,按照要求,把单位发展的难点,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点通过中层干部会、网站、宣传栏、意见箱、座谈会等各种方式如实予以公开,自觉接受职工的监督,把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依法落实到实处。
(四)认真贯彻执行《信访条例》,我所设立了信访接待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间要求做好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答复、督办、复查、复核等各类环节工作,严格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和领导干部“阅信、接访、包案和下访”等信访工作制度。引导职工用正确途径解决问题和矛盾。
(五)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力和决策责任相统一。决策责任追究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执行。
六、促进合法经营
    依法经营管理,既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生存和发展的根本要求,我所重点抓紧合同管理,促进依法经营。
(一)制定合同管理制度。
1、制定了《经济合同管理办法》。
2、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办公室对全所合同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3、建立了合同管理信息数据库,做到凡签订的经济合同都有据可查,规避了经济合同在签订履行过程中的风险,提高防范经济风险的能力,保障了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
(二)进一步细化合同管理
1、各二级法人单位负责各自单位有关业务合同的签订与管理,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重大合同须报经所长同意后方能签订。形成了经营人员、部门主管、生产经营办、所领导四级管理机构网络。
2、加强过程监督,做好合同档案保存工作,认真执行合同按季向局汇报制度,有效制止了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同行为。
3、合同金额超过十万元,必须经质量技术办公室、财务办公室、所领导进行合同评审,从而加强对合同签订的监督管理。
(三)在依法监督合同承办人员的工作职责履行情况,依法执行合同审查制度和进度款的催收工作,做到了无不良债权发生,加强往年债权清收,成效明显。
七、弘扬法治文化
    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倡导和组织各种法治文化活动,逐步形成具有我所特色的法治文化。
(一)印发了鄂地实〔2011〕50号文《法治文化建设方案的通知》和工作计划,并报局普法办备案。
(二)进一步充实了文化长廊的展示内容,在各办公室悬挂格言警句等书法和绘画作品56幅,摆放廉政文化桌牌52块,充分利用单位的网站等新闻媒体开展法制宣传。
(三)采取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了文艺、征文、歌舞、书法、绘画、摄影等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有关法治文化活动。
八、彰显普法成效
(一)所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所长熊采华同志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律师资格证书”。他熟悉法律方面的知识,他带领的所领导班子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合同管理工作规范,能诚信守法经营,无新增不良债权;
(三)加大清收债权力度,每年产生债权逐年递减,往年债权清收率提高明显
(四)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大责任事件,未发生因工作不到位造成进省上京集体上访事件,泄密事件为零。
(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认真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随着治庸问责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强了腐败风险预警防控作用,并且建设了一支廉政、勤政、高效、务实的领导干部队伍。
(六)通过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所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各项管理制度日益完善,建立健全了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管理制度体系;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的决策机制基本形成;领导干部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意识显著增强,无违纪违法行为。
普法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任重而道远,要常抓不懈。我所将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一步搞好“六五”普法工作,为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全面提高法制化管理水平,努力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转变,为创建法治实验所、建设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湖北省地质实验研究所
                                                                       201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