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国土资源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27 浏览人次:2114 作者:湖北省地质实验研究所 来源:湖北省地质实验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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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各单位,现将《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国土资源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2]12号)转发给各单位。请认真组织申报。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国土资源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的通知 

国土资厅发〔2012〕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武警黄金部队,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其他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度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财教便函[2012]9号),现组织开展2013年度国土资源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行业专项)立项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各单位应紧密围绕《国土资源“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以及国土资源部中心工作,落实徐绍史部长在2012年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讲话精神,结合当前国土资源行业发展急需解决的应急性、培育性、基础性科技问题,根据《2013年度国土资源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支持重点》的要求组织申报科技攻关、科研平台、青年科技人才项目。 
  (二)项目应面向国土资源工作的实际需求,解决科技难题,有实用性和创新性;应与国家科技计划合理区分层次;组织查重,避免与国家科技计划、国土资源调查评价工程和在研科技项目重复。 
  (三)应明确项目的总体目标、年度目标和绩效考核指标,实施方案切实可行。项目执行周期一般为3年。 
  (四)要强化项目实施和创新人才培养与基地建设相结合,通过项目实施增强国土资源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实行重大科技攻关项目首席专家制和设立青年科技人才项目是选拔、培养国土资源高层次创新型科技领军人才、杰出青年科技人才的重要措施,要公平、公正、公开、规范地组织开展项目首席专家、青年人才的遴选工作。 
  二、关于项目申报工作要求 
  1.申报途径。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部各直属单位负责组织本省/本单位的申报工作,其中中国地质调查局负责所属单位的申报工作,汇总、审查后统一上报。武警黄金部队负责本单位的申报工作。全国国土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组织标准规范项目的汇总、审查和申报工作。其他单位直接报送。行政单位不得申报项目。 
  2.时间要求。请各单位务必于2012年4月6日前将项目建议(纸质一式10份,电子版1份)报送国土资源部科技与国际合作司。可通过国土资源部网站下载相关文件。 
  三、联系方式 
  部科技合作司:马梅(010)66558426 
  部财务司:王玉翠(010)66558171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 邮编:100812 
  国土资源部科技与国际合作司 
  电子信箱:
kejisi@163.com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

 1. 2013年度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支持重点.doc

 2. 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建议书(格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