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2023年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情况
发布时间:202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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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自然资源部网站
自然资源部2023年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情况
一、坚持党的领导,确保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根本方向
(一)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按照党中央部署,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和各类干部培训(进修)班的重点内容,深入领会其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举办全国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培训班和自然资源大讲堂,不断提升全系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
(二)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然资源部党组把法治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坚持自然资源改革发展和法治建设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部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重要文件精神并研究部署落实方案,对重要立法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切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要求。
(三)全面部署法治自然建设。召开全国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全面推进法治自然建设,将法治自然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结合点、为中国式现代化贡献自然资源力量提供法治保障的切入点、将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向纵深推进的总抓手,全面部署深入推进法治自然建设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
二、推进良法善治,自然资源法律规范体系不断完善
(一)有力推动自然资源重大立法取得突破。《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已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初次审议。扎实推进《国土空间规划法》《不动产登记法》起草。配合立法机关开展生态环境法典编纂,配合完成《粮食安全保障法》,推进《耕地保护法》《国家公园法》《密云水库保护条例》等立法工作。
(二)深入推进规章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出台《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法规清理工作,发布《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五批废止和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废止和修改4件部门规章。开展涉及自然资源部职责的19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持续健全自然资源领域重点制度。在严守资源安全底线方面,中办、国办印发省级党委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意见,修订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等。在优化国土空间格局方面,出台支持城市更新的规划与土地政策指引,完善城镇开发边界管理政策等。在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方面,出台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等系列文件,修订《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等。在维护资源资产权益方面,修订印发《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出台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综合评价指标(试行)等。
三、注重建章立制,自然资源行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
(一)不断加强依法决策。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对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部门规章制定、重要事项审批、重大项目安排等,实行集体讨论决策,召开会审会议研究用地、用海、用矿项目审批。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编制完成自然资源部权责清单。制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积极做好应对世界银行新一轮营商环境评估工作。持续推进土地、矿产、海洋和测绘地理信息等领域审批制度改革。有效提升自然资源领域监管效能。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三)强化督察执法。完善督察工作机制,加大对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非法采矿、非法围填海等问题督察力度,将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情况纳入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内容。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行政执法培训考试,658人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加强与司法机关在非诉执行、行刑衔接等方面合作,联合印发有关文件。持续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和违建别墅专项整治,建立耕地和生态保护“长牙齿”硬措施工作机制,公开通报148个违法违规重大典型问题,集中约谈22个问题突出地市政府负责人。
四、维护群众权益,自然资源纠纷化解机制不断完善
(一)切实提高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水平。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785件、行政应诉案件800件、国务院行政复议裁决案件40件、各类检察监督案件56件,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19件、行政复议建议书19件。行政复议纠错率13.8%,行政应诉败诉率0.62%。落实重大案件集体审议制度,召开5次行政复议委员会专题会议,明确相关案件的审理标准和工作要求,推动源头规范。强化行政争议源头治理,就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返还、征地补偿安置等涉自然资源典型案件,加强与司法机关协同联动。
(二)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发布重要政策文件,加强宣传解读,推动政策更好落地见效。深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建议。持续推进财务预决算信息公开、征地信息公开、补充耕地项目与地块等信息公开,深入推进用地用海用岛、矿业权出让等自然资源领域审批信息公开。加强和改进依申请公开,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36件。
五、夯实法治基础,自然资源法治保障坚实有力
(一)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印发《关于建立实施自然资源部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通知》《自然资源部普法责任清单》,开展行政执法培训、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旁听活动。聚焦“6·25”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集中开展普法活动,组织拍摄“以案说法”系列情景剧和“法治课代表”第三季微视频,开展《自然资源基层管理百问百答》《自然资源普法常识宣传手册》“送法下乡”活动。强化生态文明法治理念,着力打造法治自然文化品牌。推进城市规划展览馆、地质博物馆、海洋馆、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等生态文明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通过新闻通气会、工作座谈会、视频培训会等方式,加强生态文明重大政策措施的发布解读。
(二)健全法治建设工作机制。探索建立自然资源法治建设考核机制,考核结果作为衡量单位工作实绩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落实党组(党委)理论中心组宪法法律学习制度,发挥“关键少数”垂范带动作用。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完善自然资源基层法治联系点工作机制,在重大立法和依法行政制度建设等方面广泛听取地方意见。健全自然资源法治建设交流机制,常态化开展地方先进经验和创新案例共享。
2024年,自然资源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以全面推进“法治自然”建设为抓手,深入推进自然资源系统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全面守法三大工程,为中国式现代化贡献自然资源力量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