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计超30亿,财政部提前下达2023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预算

发布时间:2022-11-30 浏览人次:1893 来源:化工仪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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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财政部发布《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要求,推动土壤环境质量改善,提前下达2023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总计金额为30.8亿元,其中重点任务金额为15.4亿元。

 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是指由中央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专门用于支持地方开展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土壤污染综合防治等促进土壤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资金。主要支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含兵团)涉重金属历史遗留固体废物、重金属减排等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头治理,以及事关农产品、人居环境安全的农用地、建设用地风险管控或修复等工作。具体支持范围包括: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土壤污染状况监测、评估、调查;土壤污染防治管理改革创新;其他与土壤环境质量改善密切相关的支出。

 20224月,财政部和生态环境部印发了修订后的《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为防治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出了具体要求。在此基础上,《通知》要求各省加强资金管理,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项目管理,强化项目全过程监管和实施情况调度,切实提高项目进度和预算执行率;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完善绩效目标管理,科学合理填报《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土壤污染防治不仅是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也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要求。2016年我国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到2030年,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就是对各地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支持。

据了解,防治资金实施期限至2025年,期满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结合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形势需要评估确定是否继续实施和延续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