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地勘单位改革具体方案出台

发布时间:2021-07-29 浏览人次:2827来源:中国矿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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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委编委和编办近日印发湖南省地质院“三定”方案和院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方案两个文件,对湖南省地勘单位改革构建“1家主管机构(省地质院)、15家省直地质事业单位、1家地质企业集团(省地质集团有限公司)”新发展格局明确了具体安排,标志着改革从顶层设计阶段进入实质实施阶段。

根据湖南省委编委印发的《湖南省地质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明确湖南省地质院为湖南省自然资源厅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厅级。其职能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及湖南省委关于地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主要承担国家和湖南省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战略性矿产勘查和地质科学研究工作,为湖南省自然资源管理提供地质技术支持,为湖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地质科学理论、基础地质信息支持及资源能源、地质环境、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服务等八大方面职责。院机关内设15个机构和机关党委,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按有关章程设置,事业编制150名,后勤服务中心为正处级,事业编制23名。

根据湖南省委编办印发的《关于湖南省地质院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将现有48家地勘单位整合组建15家省直地质事业单位,均为省地质院管理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在15家省直地质事业单位中,省地质调查所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省地质灾害调查监测所、省自然资源调查所、省矿产资源调查所、省生态地质调查监测所、省国土空间调查监测所、省核地质调查所、省工程地质矿山地质调查监测所、省水文地质环境地质调查监测所、省城市地质调查监测所、省地球物理地球化学调查所、省遥感地质调查监测所、省地质地理信息所、省地质实验测试中心、省核地质与核技术应用中心等14家事业单位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在7000人以内,实行自然减员,逐年到位。

7月23日,湖南省地质院召开地勘单位改革推进会。会议指出,改革具体任务为组建湖南省地质院、整合组建省直地质事业单位、组建省地质集团有限公司、精简队伍规模、调整管理体制。其中,将省地质院及院属事业单位所办辅业剥离,组建省地质集团有限公司,暂由省地质院代管。同时,为稳步推进改革,省地质院党委提出了“四个坚持”的基本原则,即坚持积极有序、稳妥推进,坚持不立不破、先立后破,坚持先事后企、先易后难,坚持分步实施、逐步到位。确保在今年9月底前,制定新组建15家事业单位章程,开展相关工作,办理有关手续,完成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在12月底前,制订各单位整合组建方案(改革实施方案),完成队伍整合工作。

据悉,湖南省地勘单位改革从2014年底启动调研。2019年6月25日,湖南省委下文,设立中共湖南省地质院委员会,撤销原湖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正厅级)、核工业地质局(正厅级)、有色地质勘查局(正厅级)、省煤田地质局(副厅级)党组,四家地勘局组建合并为湖南省地质院。2019年7月3日,湖南省委宣布了院领导班子,湖南省地质院进入实质性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