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公布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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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科学技术部
28日,科技部发布“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重点专项的总体目标是加强我国基础科研条件保障能力建设,着力提升科研试剂、实验动物、科学数据等科研手段以及方法工具自主研发与创新能力;围绕国家基础研究与科技创新重大战略需求,以关键核心部件国产化为突破口,重点支持高端科学仪器工程化研制与应用开发,研制可靠、耐用、好用、用户愿意用的高端科学仪器,切实提升我国科学仪器自主创新能力和装备水平,促进产业升级发展,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
2021年,本重点专项围绕科学仪器、科研试剂、实验动物和科学数据等四个方向进行布局,拟支持45个研究方向。除特殊说明外,同一指南方向下,原则上只支持1项,仅在申报项目评审结果相近、技术路线明显不同时,可同时支持2项,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中期评估结果,再择优继续支持。
除特殊说明外,所有项目均应整体申报,须覆盖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为3~5年。一般项目下设的课题数不超过5个,项目所含单位数不超过10家(除特殊说明外)。青年科学家项目可参考指南支持方向(标*的方向)组织申报,但不受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限制,项目不再下设课题,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岁。科研试剂和科学仪器两部分指南方向(除5.1外)须由科研机构与从事相关领域生产并具有销售能力的企业联合申报,建立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创新团队。
专项实施过程中,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应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合格的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涉及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必须符合国家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有关要求, 并具备从事相关研究的经验和保障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