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地质局2020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01 浏览人次:46275 来源:湖北省地质实验测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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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了满足用人需求,湖北省地质局2020年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7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湖北省地质局所属23家事业单位2020年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73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湖北省地质局2020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人岗相适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地质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专业方向对口,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实践能力强,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适应野外地质工作的要求;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表)

7. 本科学历考生招聘的范围为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京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吉林大学、中南大学、兰州大学、中国矿业大学、中国石油大学、长安大学、成都理工大学、河北地质大学、东华理工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农业大学、武汉理工大学、湖北大学、湖北工业大学、湖北经济学院、武汉科技大学、武汉工程大学、长江大学、三峡大学27所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学历考生和省地质局所属地质职工医院医学类专业的招聘不受上述学校范围限制;

8. 岗位表中的岗位,主要面向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包括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17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由招聘单位人事部门受理。网上报名联系方式、单位地点等详见附件。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填写《省地质局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核表》,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有关材料扫描件和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其中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考生毕业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注明的专业名称必须和岗位设置要求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报名所需材料发送至招聘单位指定的电子邮箱。各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并反馈审核意见。

2.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及时收到有关考试通知或相关事宜。

(三)资格审查

1.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则报考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9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专业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开考比例

各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条件,按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数1:3的比例开考;不足1:3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如属急需紧缺专业岗位,经招聘单位报省地质局批准后可适当放宽比例。

五、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知识考试和综合知识面试。考试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一)专业知识考试

专业知识考试由各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可采取笔试、面试、现场测试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客观、公正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素质、专业知识与岗位匹配度及工作实绩等。

专业知识考试总分为100分。实际参加专业知识考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为1:1的招聘岗位,设定专业知识考试合格线为70分;实际参加专业知识考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大于1:1的招聘岗位,设定专业知识考试合格线为60分。

根据考生专业知识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知识面试人选。因报考人员专业知识考试成绩相同导致无法确定综合知识面试入围人选时,该考试成绩相同考生均入围;不足1:3的,按照实有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合格考生数确定。

(二)综合知识面试

综合知识面试工作参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各招聘单位及时确定面试人员和通知面试时间。每名报考人员只能参加省地质局一个招聘单位的综合知识面试。进入综合知识面试人员弃权者需本人出具书面声明,招聘单位确认后,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据专业知识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实际参加综合知识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为1:1的,设定综合知识面试合格线为70分;比例大于1:1的,设定综合知识面试合格线为60分。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按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30%、综合知识面试成绩占70%计算。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环节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总成绩相同而导致体检名额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大于1:1时,综合知识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总成绩和综合知识面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采取笔试的形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程序。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参加体检考生需根据体检须知积极配合医务人员,未按时参加体检或在规定时间未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如体检结论合格,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如不合格,则不予聘用。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局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应在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未按要求进行复检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考生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时,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进一步复核考生报名资格、验证报名资料的真实性,重点考察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取消聘用资格。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时,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七、公示

各招聘单位根据专业知识考试、综合知识面试、体检及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湖北省地质局网站(http://dzj.hubei.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九、防疫须知

考生须自觉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出具绿色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在现场招聘活动时发现体温异常或有其他新冠肺炎症状的,按当地防疫部门有关要求执行。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十、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和湖北省地质局网站(http://dzj.hubei.gov.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省地质局(http://dzj.hubei.gov.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面试成绩、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湖北省地质局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27-85863060

监督举报电话:027-85831110

政策咨询、监督举报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和14:30-17:00。

十二、本公告由湖北省地质局负责解释。

湖北省地质局

2020年5月1


附件1:湖北省地质局2020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点击下载)

附件2:湖北省地质局2020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报名联系表.xlsx (点击下载)

附件3:省地质局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核表.doc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