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24 浏览人次:2158 作者:湖北省地质实验研究所 来源:湖北省地质实验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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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质实验研究所

关于开展201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所属各单位:
根据局关于“湖北省地矿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所职称工作现状,现就我所开展201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评审的基本原则
201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全省专技、职称暨《人才规划纲要(2010-2020)》培训会议精神,坚持条件、突出业绩、科学评价、服务人才,努力提高职称工作服务水平,促进全所人才队伍建设和经济发展。
二、关于评审范围和对象
具备相应申报资格条件的所属各单位2010年度或2011年度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关于申报职数
今年本所仍实行申报总量控制,申报控制数原则上不得突破岗位空缺数,按年度计算不得突破2009年申报数,不得突破本所最高岗位级别限制。对现有专业技术职务人数已超过岗位设置数20%的,原则上不得申报本级别的职称评审,特殊情况需申报的,由所向局申请,经局职改办报送省职改办审批,按“退一进一”的办法处理。对引进高层次和急需人才、业绩突出的优秀人才,由所向局申请,经局职改办报送省职改办批准后,可申报。
申报中级职称的职数控制,参照执行。
四、关于水平能力测试工作
根据《关于调整全省水平能力测试的通知》(鄂职改办[2008]29号)文件精神。地质类专业申报正高职高级工程师仍由省人事考试院组织,报名时间:2011年4月5-15日,考试时间5月16-23日;地质类专业申报副高职高级工程师今年由国土厅组织,报名时间2011年4月5-15日,测试时间:5月10-15日;
地质类中级职称的水平测试另行通知。
其他专业职称的水平能力测试,按照鄂职改办〔2011〕8号文件办理。
五、关于申报材料
为提高申报的规范化,制作“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范本”(见附件4)作为参考。需报送的证明材料和业绩材料分别进行装订和装袋。主要包括:
1、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需要统一办理“评审单”。
2、个人需要填写《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见附件1)一式2份。没有提交承诺书的一律不接收材料。
3、《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详细填写表格内容,不可复印。
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各1份。
5、外语、计算机、水平测试考试合格证、成绩通知书复印件各一份。免试须提供原件。
6、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7、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检索页,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等。
8、个人业务总结一份。
下列有关人员另须提交的材料:
对申报材料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按其申报通知的要求进行申报。
申报高级任职资格时,如有破格、转评、外语计算机免试、委托评审等情况的,按照《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鄂职改办[2011]12号)规定的程序,报省职改办审批。
六、其他具体要求
1、材料受理时间:
个人于2011年4月5日前报送相关材料到所综合办,逾期不再受理。
2、非主专业的水平能力测试由所综合办按要求组织报名。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1: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附件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范本